新华网沈阳9月15日电(记者于也童)出台“正向激励”和“反向惩戒”举措,鼓励“敢为善为能为”,严惩“不为慢为乱为”;用容错纠错机制护航政务容缺办理,为工作人员解除后顾之忧……记者近日在沈阳市纪委监委采访了解到,今年以来,沈阳市纪委监委深入推进《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实施容错纠错工作办法(试行)》贯彻落实,有效推进容错纠错,助力党员干部卸下包袱,大胆创新,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2008年4月,某房地产公司与原棋盘山开发区管委会签订土地出让协议,但之后土地开发却“一波三折”。“由于净地未净、文物保护、应急排洪等原因,企业已购的部分土地无法开发利用。”浑南区城建局相关负责人说,鉴于部分地块的确无法交付企业施工建设,当地研究决定退地退钱。
2022年8月,浑南区与企业达成退地意向,双方同意将所涉及的相关费用与欠缴的土地款项直接冲抵,但由于缺少资料佐证,在对征拆地块的地上物价值认定上,没有一个相关部门愿意签字背书。“一旦签了字,涉及的问题就需承担责任,相关部门顾虑重重。”浑南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
随着2022年底《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实施容错纠错工作办法(试行)》的出台,沈阳市明确:在推动重大项目、重点工作过程中,为如期完成工作任务,大胆履职、大力推进、积极作为,但受客观条件限制出现一定失误或者引发矛盾的,可予以免责或从轻处理。在此推动下,相关部门放下思想包袱,仅用20多天就彻底解决了企业补偿问题。
记者了解到,沈阳市纪委监委已明确10种情形的失误错误可予以免责或从轻处理。包括在优化营商环境及行政审批等行政管理和服务工作中,为提高效能、方便群众进行容缺受理、容缺审批,出现一定程序瑕疵,事后积极补齐手续的等;不予容错的5种情形也为党员干部明确了“危险区”。
“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离不开一支勇于担当、敢于作为的干部队伍。我们要为敢想、敢闯、敢干的人兜底,给不作为干部敲警钟。但容错决不意味着纪律松绑,必须确保容错在纪律红线、法律底线内进行。”沈阳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