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沈阳12月4日电(记者张逸飞)12月4日是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辽宁省司法厅、辽宁省公证协会组织全省公证行业启动“宪法宣传周”活动。各地公证处开展了时效性强、接受度高、形式多样的“送公证”普法宣传活动。
公证是一项预防性司法证明制度和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也是我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辽宁省公证系统围绕今年宪法宣传周“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主题开展了“宪法伴我行 公证在身边”活动,将普法宣传和优质公证服务送到群众身边。
近年来,随着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大力发展现代化大农业,群众对土地流转方面的公证需求较为集中。公证人员深入田间地头,针对农村农民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大力宣传农村农业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涉农公证事项办理等法律常识。
家住阜新蒙古族自治县王府镇的村民吕文成告诉记者:“通过这次宣传才知道,原来除了自己家耕种外,土地还有这么多产生经济效益的方式。我正准备进城,正好可以考虑将承包的土地流转到村里的合作社经营。”
“依托人脸识别、电子签名、视频连线、视频录制等技术,公证机关可以通过公证云、微信公众号、微信城市服务等通道,远程受理线上公证申请。截至目前已经办理各类远程视频公证业务2400余件。”辽宁省公证处公证员史娜介绍,在信息化快速发展的今天,群众公证服务需求也在不断变化,远程视频公证作为一种新兴的公证方式,能有效节约当事人的时间成本和金钱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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