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诚信,要多少年一“轮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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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大连频道 (2003-03-28 15:30) |
来源:大连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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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大连3月28日电 今年中消协把“3·15”主题定为“营造放心的消费环境”,时光倒退至1987年,当年的“3·15”主题为“讲诚信、反欺诈”。时隔16年,“诚信”再次成为时代的弄潮儿,我们可以把“诚信”比作“果”,那么,是什么“因”诱使“诚信”再出“江湖”,红遍大江南北呢?据大连市消协统计,房地产投诉量已经占到总投诉量的三分之一,这种情况在全国范围内也惊人地相似,十几年后,房地产行业还是面临着诚信问题,而且问题越来越严重。2003年,大连62家房地产企业参与“诚信”评选,我们也在暗暗祈祷着,希望这次“诚信”搞得彻彻底底,不要再让不诚信的举动困扰着消费者。然而,对于普通消费者来说,多少房地产企业是诚信的呢?房地产界到底何时会消灭“不诚信”?再过十年二十年,“不诚信”还会“复辟”吗?
■放心购房靠谁来维持
这是一个摆在现实的问题,一个诚信、安全的购房环境,靠什么来维持?是靠立法、法院判决、行业自律还是新闻媒体呢? 举一个最简单的例子,大连一位购房者在购买期房时听信售楼小姐的鼓动,把一生的积蓄全部买了房子,可在入住时发现房屋质量有问题,面积有短缺,他如何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呢?这种入住纠纷在房地产投诉中大量存在着,有人找到新闻媒体,对开发商进行曝光;有人走进法院,打起了“持久战”;有人联合其他购房者,到有关部门“上访”。这其中确实有胜利者,可为此付出的精力也伤害了购房者。
有一段时间,请律师购房成为时尚之举,律师毕竟比普通购房者有经验,往往一到购房现场就可以挑出合同中的毛病。你可以说开发商不诚信,但是你有可能无法拒绝房子对你的诱惑力。
一位多年给大连房地产商做法律顾问的律师对记者说,购房者永远是弱者,即使你请了律师陪购,但是当你真正相中一套住房,你就算知道是陷阱你也得买,因为你不买别人也会买,你会丧失住在这里的机会。当然,如果你买完后又出现了纠纷,后果只能是你自己承担,因为是你自己签的合同,白纸黑字呀!
大连房地产界曾经推出品牌的概念,业内普遍认为造就房地产品牌必须走诚信之路,但是一系列的投诉表明,即使是在大连最知名的房地产品牌企业,也会犯下不诚信的错误。这会受到来自行业内或是有关部门的处罚吗?答案是:没有。购房者只能通过上法院起诉去解决,接受那几个月甚至几年的心理与身体的折磨。
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在信息不对称的房地产界,作为弱势群体的普通购房者要在诚信、放心的环境中消费,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而开发商即使是“不诚信”了,其付出的“成本”也非常低,也许几年十几年后,我们还得去研究面对诚信问题。
■放心消费,多方营造
房地产开发越来越热,购房者可挑选的楼盘也越来越多,一些开发商也抱怨:我们同样也会遇到不诚信的对待。 记者曾听到一位开发商的诉苦,说是一个刚交完定金的购房者回家后就后悔了,第二天便到售楼处要求退钱,你不答应他就闹,整天来软磨硬泡。按照法律规定,一方违约无权要求返还定金,购房者其实也是心知肚明,这时也会有些不诚信的购房者希望借助别人的同情来达到自私的目的。
有些开发商在售房时可能会承诺如果房屋有质量问题将承担赔款的责任,有些购房者可能会利用开发商的承诺,故意或是过失地造成房屋的渗漏或是墙体损坏,来不正当地向开发商要赔款。
现在的开发商,不仅仅是买地、卖房子那么简单,他们要把一个小区、一幢房子盖起来,要历尽千辛万苦,一系列手续的审批、签字、盖章常让人来回忙活,开发成本与实际成本差距很大,这其中夹杂着许多的难言之隐。这些客观原因消费者不一定了解,因此销售服务中会产生纠纷。对住宅产业发展有一个诚信、放心的管理环境,是许多开发商的愿望。
因此,要营造一个诚信、放心的消费环境,消费者、开发商、政府有关部门都要首先有一种诚信的思想。16年一个“轮回”,暴露出房地产交易中不少的新问题,也许这样的“轮回”今后还会出现,但是在国家法律逐渐健全、诚信观念逐步树立的形势下,“诚信的消费环境”很快就会在你我的身边出现
。(完)记者 : 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