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人大常委会通告
新华网大连6月18日电 根据《关于对提任法律职务的审判和检察人员试行任前公示的意见》的规定,现对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请市人大常委会提职任命法律职务人员通告如下:
沈海鸣拟任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张明鹏拟任市中级人 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刘锟拟任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徐炳礼拟任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庭长;马军拟任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唐庆福拟任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姜开伦拟任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常勇拟任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王志文拟任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付丽拟任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高明拟任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副庭长;安德惠拟任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副庭长;谭家戎拟任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张敬东拟任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李延彬拟任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孙思敏拟任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刘彩凤拟任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李欣欣拟任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杨学超拟任大连经济技
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湾里法庭副庭长;安娜拟任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贾丽娜拟任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对上述拟提请任命人员如有意见,请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以书面材料方式向市
人大常委会提出。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要加盖公章,并附联系电话;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要署真实姓名、联系地址和电话。
市人大常委会在机关门卫设置公示意见箱。联系单位: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联系电话:
3632172
2002年6月18日(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