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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将出台新《婚姻登记条例》实施细则
 
  新华网大连频道 (2003-08-19 9:55) 来源:新商报
 

  新华网大连频道8月19日电 昨天,新《婚姻登记条例》在《婚姻法》修正后历时近两年半的时间终于露出真面目。此前大家呼声很高的结婚、离婚不再需要证明信和结婚取消婚检等一一得到证实。大连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处处长杨福彬告诉记者,《条例》从10月1日起施行,这之前仍需要申请当事人提供证明信、进行婚检。

  杨处长表示,他们已收到国家民政部的通知,将于本月29日至9月2日在海口市接受《条例》培训,对新《婚姻登记条例》在执行中易产生疑惑或问题的部分,在培训中应该得到澄清和解决。根据以往惯例,辽宁省要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大连市还要根据本市具体情况出台实施细则,以便10月1日全面施行新《条例》各项规定。他强调,大连各县市区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除按收费标准向当事人收取工本费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或者附加其他义务。(记者 凌云)

                                      编辑/炜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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