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大连频道9月12日电 记者昨天从大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获悉,《大连市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从即日起开始施行。 为了保证应急救援预案的认真贯彻落实,大连市政府成立了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发生特大安全事故时,指挥部将发布应急救援命令,在全市范围内紧急调用各类救援物资、设备、人员;根据事故灾害情况,出现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人员疏散工作;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大连市政府要求,有关部门要在未来30天内,根据职责制定不同类别的特大事故应急预案。发生特大安全事故后,事故单位、有关地区和有关部门,都必须立即报告给市政府办公厅(3633944)、市安全生产监管局(3702131)、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和归口主管部门,以便启动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 (记者韩庆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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