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半岛新闻 | 焦点网谈 | 北方明珠 | 大连风情 | 政府在线 | 浪漫之都 | 社长信箱 | 大连人物

新 华 网 检 索
 
·
务实并不仅仅在数字
·
健身更要修身
·
善闻“逆耳”之言
·
16个冤魂在追问
·
喜见废止“农业户口”
·报中也有“黄金屋”
·把人行道还给行人
·体验生活过时了吗?
·喜闻城市推广集雨工程
 
 

大连市出台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新华网大连频道 (2003-09-12 08:20)来源:大连日报
 

  新华网大连频道9月12日电 记者昨天从大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获悉,《大连市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从即日起开始施行。

  为了保证应急救援预案的认真贯彻落实,大连市政府成立了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发生特大安全事故时,指挥部将发布应急救援命令,在全市范围内紧急调用各类救援物资、设备、人员;根据事故灾害情况,出现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人员疏散工作;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大连市政府要求,有关部门要在未来30天内,根据职责制定不同类别的特大事故应急预案。发生特大安全事故后,事故单位、有关地区和有关部门,都必须立即报告给市政府办公厅(3633944)、市安全生产监管局(3702131)、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和归口主管部门,以便启动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 (记者韩庆丽)
 

                                           编辑/阿新




放大字体缩小字体打印本稿发表评论推荐给朋友:

  相关新闻
· 

版权声明:本网站所刊登的新华社及新华网各种新闻﹑信息和各种专题专栏资料, 均为新华通讯社版权所有,
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电话:86-411-2495894
广告:86-411-2484374 2484294 2484547
CopyRight:XINHUA NEWS AGENCY 制作单位:新华通讯社大连信息咨询中心  新华通讯社网络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