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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制定新政策要先听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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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华网大连频道 (2003-09-23 13:12) | 来源:大连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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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设服务型机关过程中,大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注重用贴近工作、利于群众的规章制度促进服务型机关的建设。据介绍,该局目前正在制定关于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听证程序,今后,大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在制发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代政府起草的政府规章时,都将通过听证的形式,预先听取法人、公民、社会组织和基层的意见。
建设服务型机关,说到底是为企业和百姓服务,要提高服务水平,企业和百姓的看法显然非常重要。为听取企业和百姓的意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将定期走访作为一项制度规定了下来。在6、7两个月,该局领导和各处室领导分别深入企业和基层进行走访,征求用人单位的意见和建议。累计走访了500余户单位,征求到用人单位提出的意见和建议298条。走访中,大显集团等企业建议,劳动保障部门在制定政策时,应事先与企业沟通,征求企业的意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对此极为重视,关于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听证程序已经开始制定。对此,大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于仁国说:“要像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案一样,认真解决用人单位提出的问题。”在这种认识指导下,对企业和百姓提出的服务方面的问题,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已经解决了121件,在政策方面的很多建议,将在今后逐步得到规范。
据了解,自去年以来,大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为建设服务型机关推出了一系列举措,先后制定实施了首问负责、限时办结、失职追究等制度,实行了公开办事制度等“政务四公开”制度以及看行政行为、查有无难民行为等“三看三查”机制,从制度上强化了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和服务质量。今年,又首次规定了在执行限时办结制度时,对应办结而未办结的,要由部门负责人和主办人登门办结;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结而给办事人造成经济损失的,要按照社会平均工资的标准,赔偿误工费和来往办事的交通费等。(纪朝晖
王同文)
编辑/阿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