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大连市物价局、财政局、农发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农村税费改革涉农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对涉农收费进行了全面清理整顿。 按照国家农村税费改革的有关规定,我省统一公布了农村税费改革后涉农收费42项。在这次农村税费改革中,我省取消了11项专门向农民收取的收费、基金、集资项目,大连市取消涉农收费项目15项。今后,未经国家、省审批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一律不准向农民收取。在这次税费改革中,各级物价、财政、农业等部门要对清理后继续保留的涉农收费项目及标准重新公示,对省、市已明确取消的项目和标准要立即停止执行,各收费单位必须亮证收费。 (宋维家)
编辑/阿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