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犯罪案例链接(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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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大连频道 (2003-08-15 1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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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大连频道8月15日电 17岁女孩诈骗美元
后又七次入室盗窃
一个17岁的未成年少女竟然7次入室盗窃、诈骗,总作案金额达上千美元。近日,大连市西岗区法院对这起未成年人诈骗、盗窃案做出判决,等待她的将是一年零六个月的监狱生涯。
2002年,中专没有念完的小雨(化名)得知小学同学小红(化名)家中有美元,便产生了诈骗的念头。同年11月12日,小雨找到小红说:“刚才路过银行,看到银行发布通知,美元需经银行打码才能使用,否则两个月后作废。”小红信以为真,将家里的1040美元交给了小雨。事后,小红多次向小雨催要美元,小雨均以各种理由搪塞。此后,小雨又以美元放在金州亲戚家,取钱需要车费为由,先后3次骗走小红人民币540元。2002年12月11日,小红的父母发现家中钱款丢失后报案,第二天公安机关将小雨抓获。因小雨未满18周岁,公安机关决定对其做取保候审处理。然而,今年2月至3月13日之间,小雨和又骗来同学小俊(化名)家的钥匙,先后7次进行盗窃,共盗得人民币3868元,价值1711元的首饰及3张存折。
法院审理认为,小雨的行为构成诈骗罪、盗窃罪。鉴于其犯罪时未成年,二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初中毕业屡屡犯罪 23岁青年进监3次
家住大连金州区三十里堡镇老虎村的田某,今年才23岁,可从初中毕业后就屡屡犯罪,已经先后两次因偷盗、伤害罪进了监狱,日前又因涉嫌强奸罪,再次被逮进牢房。这是记者昨日在采访中了解达到的。
1998年4月,田某伙同刘某、金某在北乐大市场附近,入室盗走人民币200元,话机一部价值 人民币176元;1998年5月,又伙同刘某来到石河满族镇尹某家,盗得人民币300元,银手镯一
副,价值人民币48元;同年6月,他又和刘某到三十里堡杨某家盗走摩托车一台,价值人民币5100元。基于上述事实,1998年12月8日田被判有期徒刑8个月。
刑满后,田仍不思悔改,2001年9月,他和姜某无故殴打两名中学生,造成一人轻伤;2002年8月,他又伙同姜某、李某在金州区某小吃部无故将小吃部的玻璃砸碎8块,10月份被判劳动教养1年。最近公安机关又发现他伙同王某、单某、温某在金州区某一乡镇的民房内以言语相威胁的手段将一女青年轮奸的犯罪事实,金州区人民检察院又一次依法将田某批准逮捕。(完)
编辑/炜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