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沈阳9月8日电 短评:建设“生态道德”
新华社记者马义 夏海龙 杨成军
一般而言,道德建设主要构筑于人际之间。率先在全国确立“生态立市”目标的辽宁盘锦市,将致力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作为社会公德建设的突出内容,在保护生态环境、发展生态经济的同时,提出了建设“生态道德”的理念。
“人定胜天”的口号曾引导人们在改造自然的过程中伤及自然和自身,而“生态道德”则要求人类在开发利用自然的过程中,加强对自我行为的约束,求得与自然的和谐,进而保证人类的生存条件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生态道德”建设的关键,在于决策者具有什么样的“政德”。造福一方,是造福一时一事还是造福千秋万代,是领导者“政德”的具体表现。盘锦市委、市政府把城市发展定位在建设现代化生态城市上。为了实现这个目标,市委书记和主要领导带头研究生态理论,郑重承诺要以“生态立市”。现任市委书记曾维直言心志:“我们这届班子不仅不能为追求眼前政绩而破坏生态环境,而且要把生态建设当成长远目标,为后来者开个好头。”
“生态道德”建设的基础,更在于与大自然息息相关的群众。盘锦人生活在物产丰富、风光秀美、素有北方水乡之称的辽河三角洲上。他们品味过大自然赐予的甜头,也一度尝到破坏生态环境带来的苦涩。河蟹直到上个世纪60年代还是当地丰富的野生物产,随后的开发建设忽略了它们的存在,结果使其濒于灭绝。进入90年代,实现了河蟹人工育苗,才使它们重返家园。这一教训催生了盘锦人的生态意识,一大批志愿者从民间产生,使在这里迁徙繁育的丹顶鹤、黑嘴鸥等珍禽异鸟得到了有效保护,而在他们的影响下,更多的人开始自觉关爱周围的一草一木,这里亲近自然的民风在别的城市实不多见。
把握住了问题的关键,拥有了相当的基础,盘锦市的“生态道德”建设就有了良好的开端。相信经过若干年的不懈努力,一个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的现代化生态城市一定会在辽河三角洲上出现。(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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