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从事交通安全管理的有识之士认为,全面保障农民出行安全需要综合治理,需要有配套的硬措施。
一是要大力加强对农村司乘人员和全体村民的交通安全教育。特别是对那些居住在交通要道附近、经常到路边集市购物、以及学校离公路较近的农民或农村中小学生,要坚持不懈地进行安全教育。让广大群众明白,车祸猛于虎,要防患于未然,万万不能心存侥幸。
二是对农村各种机动车、拖拉机要加强管理,严格年检。对那些经常违法违章超载超速、客货混运、擅自载客的,要严加惩处。对那些“黑校车”、“套牌车”、“赃车”要发现一辆查处一辆,决不姑息迁就。
三是农村道路的交通安全监管工作要纳入到体系之内,成为各级政府的考核指标。要适当增加农村交通警察的编制,在危险路段和经常发生事故的路段,要增加警示标识。在一些经济较发达的地方,可以尝试组织农民充任义务交通安全员。
鞍山市公安局交通安全管理支队宣教大队谷茂辉大队长告诉记者,对农村的交通安全工作不能掉以轻心,任何疏忽大意都可能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在这一点上,政府官员、行政执法人员、机动车驾驶员和群众都要有清醒意识,做好自己份内的事情。(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