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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3/10/14  

  春种夏忙秋盼收,眼下的黑土地正承载着农民朋友维持一家老小生计的希望。然而,数以千万的农民背井离乡,出汗流血,在钢筋水泥构成的城市里辛勤工作。记者日前深入到他们当中,亲身体验着他们在城市外来者、劳动者、贡献者等诸多角色笼罩下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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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辽宁频道 策划:陈孟阳 记者:杨成军 摄影:谢环驰 编辑/制作:王超 审发:焦点网谈栏目组
 莫把农民工逼成“城市流民”  

 
四处漏风的民工工棚
病倒的民工在恶劣的环境中苦苦支撑
民工们靠稀粥和大白菜充饥

  沈阳市于洪区的西瓦窑、杨士和东陵区的凌云、长白等地区,外来民工居住较为集中。在于洪区杨士乡一个“民工村”,记者在一处平房前佯称要租房,房东老太太热情地介绍了一间靠西山的小屋,房子看起来很单薄,屋里黑乎乎的,只有一个很小的窗户,除了一个火炕外,没有多大活动的地方,伸手就能摸到屋顶。看到记者对每月80元的房租有些犹豫,房东赶忙说:“很多民工住得还赶不上这儿呢。你过几天想租还租不着呢”。据当地人介绍,每年都有大量的外来民工住在这些低矮、阴冷的出租屋内。
  与在城乡结合部聚集的进城务工农民相比,一年大部分时间都在建筑工地上度过的民工们生活质量更让常人无法想像。母亲一天只喝两碗稀粥,5个月大的婴儿嗷嗷待哺;宿舍四面露天,只能用草帘子挡风遮雨;在附近菜地里找点菜叶子,清水一煮就算改善生活了……            
  记者在沈阳市于洪区宁官的一处民工房里看到的情景触目惊心。“大家有个规矩,酒、肉之类的词不能说”民工们说。由于要不到工钱,这些农民白天到工地找钢筋头,卖钱买大米熬粥喝,去附近菜地找白菜叶子和萝卜缨子,用清水煮着吃。工地上有一个5个多月大的女婴,孩子的母亲沈文英向记者诉苦:“我跟着孩儿他爸来这打工,没成想现在困住了。奶水不够,我只能给小丫头喂点粥。”
  “我们在工地拼命干活,但平时在街上、公共汽车上,城里人总要翻白眼,嫌我们脏。”湖北农民陈军攒了一肚子怨气:“我们凭劳动挣钱,也为这个城市创造财富,为什么不能被平等对待呢?”记者采访中结识的民工大都有和陈军一样的困惑,他们身上弥漫着一种习惯于市民的疏远、城市管理者的冷淡甚至粗暴的麻木情绪。
  沈阳市劳动局副局长宋乃义介绍,全市目前按最保守的估计民工人数突破40万,今后来城市打工的农民会越来越多。据了解,沈阳干建筑活的民工平均月工资约600多元,一年净收入5000元左右,还要养活农村的家人。如今,大量民工连得到这点微薄收入也成了“难事”――沈阳拖欠民工工资的事件时有发生。湖北省孝昌县的农民黄桂平告诉记者:“北方的建筑工程每年年底基本上就不干了,但我们从老板那拿不到钱,不得不在城市呆上3、4个月,除了要钱啥事也不干。时间一长,大伙吃住无着落,逼着我们在城市闹事呀。”
  这几年建筑企业拖欠民工工资的情况层出不穷,习惯了“逆来顺受”的农民工对此反映强烈。记者采访时经常被民工们围住,他们渲泄着各自的悲愤情绪。重庆市丰都县农民秦光军一直领着30多个农村亲戚干建筑活儿。见过“大世面”的他向记者说出了心里话:“总有人说民工在城市挣钱,回家盖了楼房过好日子,但那是极少数。绝大部分人是在农村种地赔钱,没法维持生活才出来打工的。都说农民和城市人比有土地可以保命,但我们拿不到工钱,不仅自己在城里没法活,而且保命的地也没钱投入种不起了。不像城里人失业了,政府还能出钱养活,我们不挣钱,一家老小可怎么活?其实人被逼到这穷份上,不就是为了一张肚皮吗!”
  记者在采访时发现,民工们为了讨回工资往往是盲目地四处上访、告状,但由于他们不了解政府职能分工,在一些政府部门受冷遇,甚至出现一些单位推诿的情况,使他们对政府部门失去信心。一些民工甚至认为政府帮着城里人欺负民工,产生恐惧和排斥心理。
  另据调查,民工大规模涌入城市已有10多年的历史,不少民工的第二代已在城市出现。他们渐渐摆脱了当初因陌生和恐惧产生的逆来顺受的绵羊性格。由于长期处于一种被欺负与压制的状态,其心里还产生由极度自卑心理演化出的暴力反抗倾向,不相信法律和政府,形成一种以暴制暴的处世哲学。一些民工告诉记者,他们现在除了怕戴大盖帽的外,谁都不怕,经常是个别民工受欺负会有一大帮民工相助,有时候连为害一方的黑恶势力也不敢招惹他们。
  一些专家学者对目前城市“民工部落”存在的问题表示了忧虑,越来越多的农民涌入城市谋生已是必然,民工如果长期游离于城市管理体系之外,就极易成为“城市流民”,产生社会不稳定因素。

 
 农民工――城市不可或缺的一道风景  

建筑工地随处可见农民工身影
农民工保持一分乐观的心态

  从小生活在城市的孩子们,可能很难真切地感受到,一个农村的孩子走出乡土的艰难。走进城市讨生活的庄稼人,是一群普普通通的打工者。火车站里,他们身背铺盖卷茫然地环视;城市高楼大厦的建筑工地上,他们忙碌地搭建脚手架;劳动密集的工业流水线上,他们每天机械地重复着单调的操作;货运的码头上,他们紧张地搬运沉重的物品;大街小巷中,他们回收着生活的废品;千万个家庭里,她们照料着城市人家的孩子;夜晚的地铁里,他们拖着疲惫的身躯并面对着投来的异样目光……但这些人普普通通的生活,却真实向世人昭示,他们已成为五彩斑斓的城市中不可或缺的一道风景。
  最近几年的统计结果均显示出,我国农民进城流动的数量越来越大,2002年的统计结果是,目前有9400万的农村人口在城市务工,并且这个数量还在以每年400-500万人的速度增加,越是大中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农民工的数量越多。其中70%以上的农民工在县级以上城市务工,30%左右集中在小城镇。据调查,在我国建筑业、制造业以及服务业中的餐饮、服务、家政、保安等行业,是农民工最集中的行业。这些地区和行业之所以会有这么多的农民工,原因在于这些地区经济增长比较快,新增的就业岗位比较多,这样就给民工流入之后寻找就业机会创造了好的条件,另一方面就是这类行业的就业对于劳动者的素质要求总体来说比较低,没有什么特别的专门知识和专门技能的要求,它也适合刚刚从土地上转移出来的农民去就业。所以从这个趋势来看,越来越多的农民的流动,一定是会朝着经济发达的地区,以及对于普通劳动力需求比较大的行业。
  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的流动及就业,这是我们国家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必然趋势,对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村结构调整、城市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的繁荣影响深远。社会各界对农民工的认识,从80年代到现在有很大的变化。在80年代出现"民工潮"的时候,城里人表现出的是对民工的一种排斥,可是进入了90年代,人们开始注意到城里人的生活是离不开民工了,比如说保姆回家了,餐饮业的服务员没有了,城里人觉得生活一下子混乱起来。近两三年变化更为迅速,开始从理解转化为同情,比如关心农民工的子女入学问题,关心农民工的受歧视问题,关心农民工的各项待遇、拖欠工资问题等等。
  近年来,城市农民工、外来工、流动人口已逐渐成为城市生活中的一分子,城市中的众多基础设施建设、城市中的众多制造业、服务业工作大多是由这个群体完成的。虽然他们在城市中并不居于核心地位,客观地说他们只是城市中的边缘群体;但是,城市农民工、流动人口的问题,意义却极为重大,它涉及到未来我国社会能否持续发展、经济能否持续增长,社会能否长治久安。

                                      
 取消暂住证――农民工向真正成为城市公民迈出“万里长征第一步”  

 

 

 

外来务工者只要填写这样一张登记表即可
取消暂住证后农民工向成为城市公民迈出第一步

  对久居大都市的城里人而言,“暂住证”是一个陌生而又无关痛痒的词汇,但是同在城市里的农民工却对其又恨又怕,因为暂住证是他们迈进城市时不得不用钱购买的“门票”。取消外来务工人员的暂住证以及相应的收费,沈阳市“第一个吃螃蟹”的举措一经对外宣布,立即引起全国人民的极大关注。
  沈阳市公安局公开承诺,对外来人员进行“市民化管理、亲情化服务、人性化执法”。今后,不分外来人员和本地人口,都是市民。任何人以公安名义向外来人员收取费用,进行盘查,甚而限制人身自由都将受到严厉惩罚。沈阳市公安局为此专门发布了《关于外来人口申报居住登记》的通告,规定公安机关停止办理《暂住证》,停止收取依附《暂住证》的各项收费,对外来人员实行依法申报居住登记制度。凡是没有沈阳市常住户口且居住3日以上的外地来沈人员,均应按规定申报居住登记,申报居住登记免收一切费用。另外,出租房屋给外来人口的出租人,应当与承租房屋的外来人口到出租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等等。
  暂住证已存在数十年之久。我国沿海地区率先实行对外开放后,经济发展需要大量的劳动力,在本地劳动力不足的情况下,不发达省份富余的劳动力开始进入这些地区。但由于人口的激增,沿海地区各种违法犯罪及其他治安问题越来越突出。于是暂住证作为对外来人口进行规范化管理的一种措施应运而生。经过20多年的发展,无论是城里人还是农村人,人们的观念和意识都发生了很大变化,而且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的实行,我国对居民身份管理初步实现了法制化、规范化。同时,整个社会的全面发展,促进了人口流动频率加快、范围扩大,这也要求我国在人口管理方面作出调整。一些专家认为取消暂住证有以下三个理由:
  一是暂住证制度的法律依据不合时宜。根据公安部制定的《暂住证申领办法》,暂住证制度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而这个登记条例是1958年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其以严格控制人口流动为基本准则(特别是严格限制农民向城市迁移),目的是建立城乡分离的二元户籍制度,核心内容是把全国人口人为地划分为城镇户口和农村户口两大主要类型,并实行有差别的社会福利待遇政策。
  二是暂住证制度与国际公约相悖。联合国《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公约》、《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公约》是落实《世界人权宣言》的两个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公约,我国已经于1997年10月签署了《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公约》,1998年10月签署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公约》。其中《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公约》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合法处在一国领土内的每一个人在该领土内有权享受迁徙自由和选择住所的自由"。暂住证制度显然不符合公约的上述规定。
  三是暂住证制度违背法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暂住证制度却将人分为三六九等,譬如北京将暂住证分为ABC三种。农民进城要办暂住证,但城里人到农村就不需要办暂住证。
  沈阳市在全国率先取消了暂住证管理制度,受到社会多方好评,但记者在与进城务工的农民接触时发现,他们并没有表现出太多的喜悦,因为对他们而言,比暂住证问题更重要的是他们如何在城市里找到一份收入不错且能最终挣到钱的工作。
  记者从沈阳市公安局了解到,过去在向外来人口颁发暂住证时,还规定向每人每年征收480元的管理费,仅这一项费用就需要来沈阳务工的农民每年支付近2500万元。沈阳市取消暂住证,意味着政府管理部门每年“消失”了2000多万元的收入,意味着其工作内容与方式的重大变更,但就城市流动人口自身而言,他们生活并没有太多变化,因为以往申领暂住证并缴纳相关费用仅占全部流动人口的二成左右,取消收费并不意味着城市流动人口真正融入了城市生活,“取消”只是形式,关键是如何让流动人口成为有别于城市常住人口但又能享受城市生活的一类全新群体,这需要国家和政府在制度设计上重新加以考虑。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讲,取消暂住证只是让农民工真正成为城市公民迈出的“万里长征第一步”。

 
 农民工群体中出现“民工领袖”  

 

 

 

“民工头”成为民工的代言人
民工手指被砸断却得不到医治

  记者在与进城务工的农民兄弟接触时发现,如今越来越多的农民涌入城市,他们与外界处于相对封闭的状态,形成了游离于城市日常管理之外的“民工社会”。一些有能力的进城农民带领着缺识少见的农民们在城市里谋生,逐渐树立自己的权威,成为民工群体的“利益代言人”。
  “经常到我们这反映要不到工钱的大都是一些‘民工头儿’。”沈阳市劳动局外来劳动力管理部负责人出语惊人。据了解,沈阳市的外来务工人员近八成集中在建筑业,建筑业也就成了每年反映工钱问题最集中的行业。在辽宁省建设厅,记者弄清了出现在劳动部门的“民工头”的真实面目。建设厅建管处的负责人透露,全省建筑领域110万从业人员中,农民工约占三成,他们多是由一些有能力的人组织起来揽活干,这些牵头人就是不受法律保护的“黑包工头”。目前国家对建筑业的劳务用工没有明确管理办法,地方的建设部门往往“以罚代管”,有些单位和个人宁愿交罚款也要雇用这些便宜的“黑工”。
  记者调查发现,进城干建筑活的农民要不到工钱,并不是建设单位直接欠他们钱,而是带领他们干活的民工头欠工钱。民工们反映,在他们的头儿跟老板要不来钱的情况下,才拉帮结伙去劳动部门告状的。沈阳市劳动局有关人士介绍,民工所反映的问题实质是包工头与施工单位的合同纠纷,他们在包工头的带领下到劳动部门,却是以劳务纠纷的形式出现。在政府部门眼中,“黑包工头”是一个兼有法人和自然人性质的“混合体”。一些民工告诉记者,这个“混合体”却是他们的“财神”和“靠山”。在与外界封闭的民工圈子里,包工头是他们生活中有着绝对权威的“领袖人物”。
  已在沈阳呆了10多年的湖北农民王金峰向记者描述了他所在的生活圈子:“现在人们一谈起民工,总认为我们是一盘散沙,是乌合之众。其实,经过10多年的发展,我们虽然一直在条件简陋的工地上生活,但是我们也有自己的生活规律。以我为例,我手下有近百人,大伙都靠我到外面揽活干。平时,我手底下的民工不轻易离开工地,有事都得和我请假。大伙很团结,有什么事,我一张罗就全出力帮忙。这100多人跟我好几年了,他们信得过我。”
  据了解,农民进城前还能由村干部管着,但是到了城市就进入一个村干部想管管不着、城里人管不了的“不管”状态。民工群体只通过包工头与外界接触,局外人很难了解其内部生存方式。“拉帮结伙”、“山头林立”的现象很普遍,常常是各干各的活,井水不犯河水。平时民工流动还要靠包工头协调解决。辽宁省远东房屋开发公司的负责人表示:“我们常年和民工打交道,如今建筑业的民工发生了很大变化,组织性越来越强,绝对不是一般人想像中的那种分散混乱状态,城市管理层应重新认识现在的民工问题。”
  记者在调查时发现,进入城市务工的农民大体上可分为三类:除拥有劳动力外一无所有型,以出卖劳动力为主附有少量资本型,不出卖劳动力靠资本投入为生型。这三类群体是金字塔式的结构,不断由下向上演变,并且越向上人数越少。这种金字塔式的民工生存网络已成为一种进城农民奋斗与生存的模式。在沈阳建筑业内的大量民工均属于第一种类型,而“黑包工头”介于第二和第三种类型之间。
  “包工头”管理数量庞大的民工队伍往往有三种方式:一是感情控制。民工都来自农村,在沈阳举目无亲,平时除了干活外没有多余的活动,所以他们大多以同乡为联系纽带。二是金钱控制。所有的民工都是通过包工头找活干,包工头手里掌握着民工的全部工资,平时大伙除了得到一些吃喝零用钱外,只有到了工程结束时才能从包工头那里领到全部工资。三是暴力控制。建筑领域的民工大都是青壮年农民,他们在包工头的控制下形成一个类似帮会性质的组织,一旦有人违反了包工头的意愿,少不了皮肉之苦,直至被赶回农村老家。


 政府――改革现行管理体制积极介入“民工社会”  

政府改革管理体制才能根本改变农民工的生存状况

  目前的情况是,一方面大量的外来人口(大多数是农民工)进入各个城市寻找工作,另一方面是已经进入城市务工接受了现代城市文明熏陶的一部分农民实际上已不可能再回农村。因此,政府在实施管理时可以考虑由流动就业管理向户籍居民就业管理转变,把专门针对外来人口的流动就业管理政策向居民就业服务并轨,允许外来人口按职业或者居住地入户――这种转变可以使城市发展规划和社会各种公共服务规划有效服务于全社会。
  政府部门应该从过去限制进城农民就业的角度转变为对已经进了城的农民提供各种服务和方便,帮助他们就业,解决实际困难。比如现在农民最缺的是:第一,哪里能够就业,哪里有什么样的就业机会,这类就业信息有没有人负责向农民提供;第二,就业之后能不能保障农民的基本权益,例如工资能不能足额及时地拿到;第三,农民工所处的劳动环境、劳动条件,是不是符合国家规定和要求,以及他们一旦出现了公伤之后怎么办等等这类问题。
  沈阳市和泰房地产开发公司负责人对民工管理工作谈了自己的看法:“目前民工队伍多是一些自发形成的以同乡为纽带的群体组织,但其本身有明显的帮会色彩,是政府管理的‘真空地带’。这样一个数量巨大的群体不能不引起政府的重视。今后可以结合国家取消民工收费的契机,改变过去公安、劳动、工商等部门多头管理、谁都管不全的局面,尝试着由政府牵头在民工队伍中建立类似企业工会性质的行业协会,由行业协会管理民工,收集他们的意见与呼声。一旦出现损害民工利益事件,以组织的形式出面为民工据理力争,保护民工合法权益。”(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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