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来,灯塔县以至辽阳市都把佟二堡皮装市场作为支柱产业来发展,在历年的政府规划和报告中,佟二堡皮装市场都占有重要篇幅。十年间,佟二堡皮装市场每年上缴税费从百十来万元,逐步上升至两千多万元,在灯塔县举足轻重。然而,由于政府财力与发展市场的强烈愿望并不成比例,在扶持大市场的发展过程中,政府的公权一点点地演变成了“私权”。
市场好不容易建起来了,但是其管理和运行费用也是不小的开支。首先难倒政府的是修路,曹杰“挺身而出”,先期垫资几十万元,把镇里通往皮装市场营业大厅的一条主干道路修好;市场管理要上微机,政府还是拿不出钱来,曹杰又拿钱赞助;随着客流量不断增加,治安形势摆上日程,市场需要增加警力、增设机构,曹杰主动出资提供办公和办案经费。财大气粗的曹杰还个人出资成立了一个联防队,十几名队员白天在市场里维持市场秩序,晚上在曹家大院里巡逻放哨,政府还配给他一把六四式手枪。甚至,镇里的消防队,也是曹杰出钱办、出钱养。
1997年,佟二堡经济特区以曹杰是第一纳税大户,为佟二堡市场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为由,将其吸收为特区管委会副主任。分工主管二、三产业。虽然是副职,曹杰却是佟二堡事实上的“太上皇”,有关市场经营管理的主要决策全由他一人拍板,再拿到管委会有关会议上走走形式。
90年代中期,佟二堡经济特区管委会以“有利于市场发展,政府减政放权”为名,将皮装市场的管理权彻底交给了曹杰,包括工商、税收、消防等方面全由曹杰代替政府,实行管理职能,政府的工商和税务部门工作人员全部撤出市场,工商管理费由曹杰代收代缴,税收由曹杰与镇政府按年度实行包税,县里还给了曹杰一项优惠政策,可以在全部税收中提留一定比例的回扣。曹杰向市场上的业户收税一分不少,而向国家上税则能克扣就克扣,能减免就减免,仅这一项政策,五年间就向国家少交了4870万元。
公权变私权的另一恶果,便是十余年间曹杰的许多犯罪行为也没有受到基本的约束。佟二堡镇公安分局局长郑春壮说,佟二堡市场发展起来后,公安由过去一个小派出所变成分局,人员多了,事务也增加了,但办公经费缺乏,干什么都需要曹杰这样的大户掏钱,甚至开资有时都得向曹杰借钱,这种情况下,你还能碰他吗?明知他犯罪你都得睁只眼闭只眼,而且曹杰还是四级人大代表,他还监督你公安机关呢。所以曹杰搞垄断,与竞争对手明目张胆动刀动枪没人敢管,甚至有人报案,公安局都不出警,由着曹杰横行霸道,为非作歹。
1997年曹杰更是通过一系列运作,以干部调入的方式,混入公安队伍,当上了佟二堡公安分局的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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