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采访中,村民告诉我们,关于这次土地发包纠纷的诉讼案越来越多,已经有四起审理完毕,有了结果,下面就我们通过这个表格看看这四起案子的详细情况。
宣判日期 |
原 告 |
被 告 |
诉讼请求 |
判 决
结 果 |
2003.5.10 |
陈景司 |
刘 义 |
要求被告返还土地停止侵权 |
被告退还土地给原告,承担案件受理费等其他支出合计350元 |
2003.6.18 |
黄渺兰 |
黄树军 |
要求被告返还土地停止侵权 |
被告退还土地给原告,承担案件受理费等其他支出合计350元 |
2003.6.18 |
胡长青 |
陈志安、刘景斗 |
要求被告返还土地停止侵权 |
被告退还土地给原告,承担案件受理费等其他支出合计350元 |
2003.6.25 |
徐宝印 |
王文山、黄树周 |
要求被告返还土地停止侵权 |
两被告退还土地给原告,共同承担案件受理费等其他支出合计350元 |
这四起案子的诉讼请求相同,判决结果也惊人的相似,对于这样的判决结果,承包村民小组发包土地的村民们都表示不理解:整个黄台村的老百姓也不服,因为什么呢,因为这次黄台村村委会发包违法了。法院判的是不管发包违法与不违法,咱们侵权就不对。如果村委会不违法,那么老百姓就不会这样做。先有车后有辙。
就在这些村民起诉村民的案件还没有全部审理完毕的时候,部分村民选出李晓艳、刘义等几位村民代表作为原告,把村委会推上了被告席,诉讼请求是要求村委会收回262亩水浇地发包决定,召开村民代表大会,重新发包。
当我们结束采访时,因为这场土地发包纠纷而引发的官司已达到了十一起。这场纠纷,使黄台村一百来户村民中,有近30多户卷入了这十多起官司里。
截止到我们采访结束为止,小小的黄台村仍然没有平静,已判决的官司中败诉的村民想法都很大,还有的表示要上诉,另外一多半的诉讼案件还没有结果,而原黄台村村委会全体成员已经集体辞职。
黄台村的土地发包纠纷我们提出一个思考的课题,那就是在目前农业经济体制改革逐步深入的前提下,该怎样针对农村生产经营的特殊性,来解决新旧法律法规的合理交叉与衔接问题;同时,也给农村的管理者们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那就是作为管理者,该怎样真正为广大农民服务,用手中的权力多为大家办实事,办好事,维护稳定大局。而不是移花接木,用所谓的“集体利益”来损害农户的利益,伤了农民兄弟的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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